鄉村振興戰略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開啟了“三農”事業新征程。全國政協委員、湖北省政協副主席王紅玲認為,對照中央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部署和要求,在進一步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農業經營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方面,還需要著力推動小農戶的現代化,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質量,優化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環境。
王紅玲建議,應以實施小農戶服務行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壯大行動、村集體經濟發展行動(“三大行動”)為抓手,深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農業經營制度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一是圍繞鞏固和完善基本經營制度,實施小農戶服務行動。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制度,全面完成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推進確權登記成果應用,加強土地流轉規范管理,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試點,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互換并地”,發揮集體經濟組織的協調、服務功能,逐步解決土地細碎化和長期拋荒等問題。加強土地承包調解仲裁工作,大力發展農業生產服務,加大社會化服務財政專項實施力度。
二是圍繞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實施新型經營主體壯大行動。用好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項目資金,落實扶持政策,支持地方重點培育一批內部管理規范、經營效益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推進農業金融和保險改革,有效拓寬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渠道,建立健全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示范標準體系和動態管理制度,加強新型職業農民、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注重培養現代農業發展領軍人物。
三是圍繞實現共同富裕,實施集體經濟發展行動。扎實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建立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賦予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繼承、抵押、擔保權能。加快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地位,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明確權利義務、組織形式、治理結構和監管制度等。加快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扶持政策,完善財政補助資金、扶貧資金等折股量化為村集體和農民持有股份的管理辦法,助力普通農村、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
據中國興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