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意義是什么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
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基本知識
1.習近平總書記在哪一天提出“掃黑除惡”?
2017年11月8日,在中辦《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開展一輪新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2.掃黑除惡的開始時間是在哪一天?
2018年1月23日,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電視電話會議召開,為期三年的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正式開始。
3.掃黑除惡的主要特點是什么??
已上升至國家戰略、斗爭對象更加廣泛、斗爭手段更加豐富、更加強調依法打擊。
4.掃黑除惡的重要意義(即“三個事關”)是什么?
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5.“兩個一律”指的是什么?
對涉黑涉惡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6.“三個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指導思想)指的是什么?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針對當前涉黑涉惡問題新動向,切實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國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7.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總藍圖”是什么?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自2018年1月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2018年:治標。啟動專項斗爭,打掉一批涉黑涉惡組織,懲處一批黑惡勢力“保護傘”,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會形成對黑惡勢力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
2019年:治根。對尚未攻克的重點案件、重點問題、重點地區集中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循線深挖、逐一見底,使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壓倒性勝利。
8.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堅持落實責任,嚴格獎懲。
9.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目標任務
力爭通過三年不懈努力,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無亂強基,實現三大目標:一是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二是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鏟除,基層組織建設明顯增強,營商環境明顯優化,信訪秩序明顯改善;三是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范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10.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擊的重點
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重點打擊以下對象: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組織或雇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11)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12)黑惡勢力“保護傘”。
三、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特點
1.這次掃黑除惡規格更高。1983年,全國開展了第一次大規模“嚴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開展全國性打擊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發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通知,這在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這次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批示、親自號令的,過去掃黑除惡都是中央政法委牽頭、發文組織實施,這次是中央和國務院發文,中紀委、中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個部門聯合辦公,規格之高,前所未有。廣大群眾不要心存疑慮,黑惡分子不要心存僥幸。
2.這次掃黑除惡力度更大。從“打黑”變“掃黑”,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見力度之大。過去“打黑”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這次“掃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就是要像秋風掃落葉一樣全面掃,像鐮刀割韭菜一樣反復打,像疏溝清淤泥一樣深處挖。中央要求,對涉黑涉惡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堅決的態度,無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特別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護傘”,堅決依法查辦,毫不含糊,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
3.這次掃黑除惡領域更全。這次掃黑除惡由過去的重社會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強群眾的安全感,轉變為重點抓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腐敗問題和黑惡行為,增強群眾的獲得感,抓凈化基層民主政治生態,優化社會環境,增強群眾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級政法部門進一步明確政策法律界限,統一執法思想,加強協調配合,既堅持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