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
為加強對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的考核管理、發揮示范區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示范引領作用,按照《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水平監測評價辦法(試行)》(農辦計〔2013〕79號)要求,現就開展2018年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水平監測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重點對我部認定的283個示范區(訥嫩片區和綏北片區除外)2017年建設情況開展監測評價。一是整市創建的地市級及以上示范區,選擇其所轄主要農業縣區進行評價;二是區域創建的地市級及以上示范區,對其區域創建范圍內的農業縣區進行評價;三是黑龍江墾區作為地市級示范區對待,對整個墾區進行評價。
二、評價內容
依據現行示范區監測評價辦法組織開展監測評價工作,評價指標包括物質裝備水平、科技推廣水平、經營管理水平、支持水平、產出水平和可持續發展水平等6個方面24項。示范區2017年建設水平自評價報告應包括發展建設現狀、發展差距、發展思路及對策打算等內容。
三、評價程序
示范區所在地政府組織采集數據、編制自評價報告,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部農墾局歸口審核。地市級及以上示范區所轄農業縣區評價數據填報流程為縣級政府組織采集數據,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審核。
四、有關要求
(一)嚴格數據采集和審核。各示范區要嚴格按照示范區監測評價辦法規定要求,認真完成數據采集工作。各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部農墾局應逐一審核歸口管理的示范區評價數據,確保各項數據來源可靠、真實有效。數據一經審定,不得隨意改動,對于填報不認真、審核不嚴格導致數據多次反復的,我部將對主要責任方予以通報批評。
(二)及時報送數據。請各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于9月30日前將審核通過的示范區自評價報告、評價數據以正式文件報送我部發展計劃司,并同步填報監測評價系統 (http://111.203.21.9:81/Home/Login?ReturnUrl=%2f)。地市級及以上示范區所轄農業縣區的評價,需在示范區建設水平監測評價信息系統填報相關數據。
聯系電話:010-59193358
附件:地市級及以上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名單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