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將正式開始施行。此前,農業農村部已下發《關于做好學習宣傳貫徹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工作的通知》,就此項工作進行了專門部署。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充分認識此次修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重大意義,把握好法律修改的精神實質和重點內容,把貫徹落實好修改后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扎實做好各項工作。
修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是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于進一步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和行為,實現高質量發展,推動鄉村組織振興。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扶持與服務,是各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肩負的一項重要任務,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增強主動性和自覺性,依法履行好職責。
準確掌握法律精神是貫徹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基本要求。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改,適應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新形勢,吸納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度建設的新內容,確認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踐探索的新成果,作出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運行的新規定,修改幅度較大,新增內容較多。要緊緊把握嚴格合作社的組織和行為、豐富合作社合作領域和業務范圍、保障合作社平等的法律地位、確立合作社聯合社的法人地位、建立綜合協調指導服務機制、強化合作社政策支持等重點修改內容,深刻理解法律修改的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為確保法律的順利實施奠定扎實基礎。
抓好法律的貫徹落實,離不開廣泛的普法宣傳培訓。各地要積極與司法部門溝通協調,將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納入“七五”普法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合作社帶頭人和合作社聯合社帶頭人輪訓,重點對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現任理事長集中培訓,采取以案說法、現場觀摩、網絡課堂等新形式,加快培養一批具有法治思維、善于經營管理、掌握先進技術的帶頭人。創新宣傳教育形式,采取廣大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注重運用互聯網、微信、微博、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宣傳報道。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各地要以高度的責任感,抓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貫徹落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機構改革,依法抓緊建立或調整完善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綜合協調機制,明確主要職能、成員單位和工作規則,為確保修改后法律的順利貫徹實施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積極推動制定或者修改農民專業合作社地方性法規,注重完善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創新發展的政策法規,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以資源要素入股、發展新產業新業態、依法自愿組建聯合社等,做好立法與修改后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有效銜接。加強農民合作社輔導員隊伍建設,引導合作社加強章程等基礎性制度建設,繼續深入開展示范社創建行動,營造農民合作社良好的發展氛圍。
運用法律規范行為、推動發展,是貫徹落實法律的核心主旨。我們相信,隨著修改后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貫徹實施,農民合作社必將在推動鄉村產業振興、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等方面,承擔更多的功能,發揮更加突出的作用。